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胜诉案例 2025-12-25 8 分钟

发明专利侵权二审在最高人民法院改判:涉案专利权利要求 1-4 被宣告无效

涉案专利权利要求被宣告无效 · 最高院二审改判

案件结果

本所梁栋律师代理的一起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,在最高人民法院二审程序中获得改判: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、驳回对方的全部诉讼请求。在此之前,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,认定对方专利权利要求 1-4 无效。

一审失利的原因

委托本所之前,客户曾聘请其他机构代理一审。原代理未深入拆解涉案专利的技术核心,也未针对对方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,导致庭审中无法有效反驳侵权主张,一审判决败诉。

切入方式:先解决专利有效性

接案后的第一项判断是:专利有效性是侵权认定的前提。若能证明对方专利本身不符合授权条件,侵权指控便失去基础。围绕这一判断,团队展开案件复盘与技术研判,从两个方向锁定缺陷:

  • 缺少必要技术特征:独立权利要求未从整体上反映技术方案、未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。
  • 缺乏创造性:检索到多份公开日早于涉案专利申请日的在先证据,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即可组合得到涉案方案。

双轨并行

基于上述发现,团队制定「双轨并行」方案:一方面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无效宣告请求,提交检索到的在先证据;另一方面针对一审判决的核心问题撰写上诉状,以「对方专利有效性存疑」作为核心抗辩理由,为二审改判奠定基础。

结果与提示

国家知识产权局采纳了论证意见,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,认定涉案专利权利要求 1-4 无效;最高人民法院在二审中认可了关键证据,判决撤销一审判决、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。

这类案件的提示是:被诉侵权时,争点未必在「是否侵权」,而可能在于「专利本身是否站得住」。无效宣告与侵权诉讼同步推进,往往比在侵权框架内单独抗辩更有效。

说明

案例信息已作脱敏处理,不披露当事人名称与可识别信息。个案结果取决于具体事实与证据,不代表对其他案件的结果预期。
读到这里,如果你也遇到类似问题 可以让业务律师针对你的具体情况给一次判断——先看交付物与周期,再决定要不要委托。

常见问题

被诉专利侵权时,为什么要先看专利有效性?

侵权认定的前提是专利权有效且稳定。如果涉案专利存在缺少必要技术特征、缺乏创造性等问题,先通过无效宣告程序动摇其权利基础,侵权指控就可能失去依据。无效宣告与侵权诉讼可以并行推进。

一审已经败诉,二审还有机会吗?

二审审理的是上诉请求涉及的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问题。如果一审存在技术事实认定不清、证据未经充分质证,或出现了新的关键证据(例如涉案专利被宣告无效),二审改判存在空间。是否上诉需结合判决理由与在案证据评估。

无效宣告需要准备什么证据?

核心是先于涉案专利申请日公开的在先技术文献,包括专利文献、期刊论文、产品公开资料等。证据需要与被无效的权利要求在技术特征上逐项对应,通常需要多份证据组合使用。